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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兴安盟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等相关事宜的公告

关于发布兴安盟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成绩

和资格复审等相关事宜的公告


各位考生:

兴安盟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笔试阅卷工作已结束,即日起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兴安盟人事考试网(http://www.xamks.com)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为35分。

根据《兴安盟公安局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留置看护警务辅助人员简章》规定,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审核时间:2025年72日,上午8:3012:00,审核业务岗位1-11,下午14:0017:30审核业务岗位12-16

报到时间:2025年72日,上午8:30之前,下午14:00之前。

报到地点:兴安盟公安局人民来访接待室(地址:科尔沁右翼前旗天骄南路兴安盟烟草公司物流中心东门对面,盟公安局西门)。

审核地点:兴安盟公安局人民警察实战训练基地306室。

二、需要携带的材料

(一)《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户口保留在盟外的高校毕业生(含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兴安盟户籍注销页及复印件或兴安盟公安机关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加盖档案管理专用章的高考报名登记表复印件。

(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携带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后下载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六)个人征信报告和《信用中国》网站打印的个人信用查询结果。

(七)应聘者属于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供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

(八)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三、复审流程

(一)考生按照指定时间到达资格复审报到地点。

(二)工作人员核验考生身份证、《报名登记表》。

(三)审核人员对考生所提供材料进行审核。复审合格的由工作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签字,并加盖“资格复审合格”章,作为考生参加体能测评或面试的凭证。

四、有关要求

(一)资格复审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招聘单位24小时内,拨打本人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间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聘用情形,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记录在案。

(三)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附件)并与招聘单位联系将《放弃资格复审声明》扫描件(PDF等格式)或图片(JPG等格式)于202571日下午17:3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地址:19888672008@163.com)。未按要求发送《放弃资格复审声明》且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招聘单位24小时内,拨打本人预留电话三次后仍无法接通或无人接听,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四)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可与招聘单位联系。

五、咨询电话

咨询时间:202571日、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482-8492157

特别提示:

(一)考生应注意对个人信息的保护,请勿将个人信息、考试成绩等透露给任何机构和个人,请勿使用来源不明的查成绩、查排名等小程序或应用软件,避免公民信息泄漏和恶意举报等情况的发生。请勿相信非官方途径发布的有关消息,不信谣、不传谣,如考生个人信息和权益受到侵害,请保存好有关证据,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反映。

    (二)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的联系方式通讯畅通。


附件:《放弃资格复审声明》


兴安盟公安局

                                                                       2025年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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