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委党校2025年度“绿色通道”引进人才资格复审的通知
按照盟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安盟直属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有关要求,兴安盟委党校组织开展了2025年度“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工作,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实施
资格复审由兴安盟委党校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复审采取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范围: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广纳英才·聚智兴蒙”走进西北工业大学专场招聘会、内蒙古自治区“广纳英才·聚智兴蒙”走进西安交通大学专场招聘会、内蒙古自治区“广纳英才·聚智兴蒙”走进兰州大学专场招聘会和2025年全区三级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引进人才推介会暨现场招聘会线下报名以及线上报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
2.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12月8日—12月9日,上传材料截止时间为9日17:00。
3.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兴安盟引进人才报名表》签字确认扫描件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本科和研究生)
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评估承诺书(手写签字后的扫描件)
4.注意事项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须按要求将复审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邮箱:xamwdxbgs@163.com,邮件主题应为“报考职位+姓名”。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信畅通。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或提交资格复审材料模糊不清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评估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联系审核单位。
(2)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评估资格。
(3)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评估资格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报考人员提交的资格复审材料及资格复审的结果,由招聘单位留存备查。
三、其他事项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将进入评估环节,评估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兴安盟人事考试信息网。
本公告由兴安盟委党校2025年度“绿色通道”引进人才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82-2251605
附件:1.兴安盟引进人才报名表
2.评估承诺书
中共兴安盟委员会党校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