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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评估通知单》的公告

关于发放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评估通知单》的公告

按照《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的有关要求,对2019年8月15日在兴安党建网、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站发布的《关于兴安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进入评估阶段人员的公示》中公示名单无异议的人员发放《评估通知单》。
请符合条件人员于2019年8月22日持本人有效证件(与参加资格初审时所用证件相一致)到盟“人才强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乌兰浩特市党政新区盟委党政综合大楼16楼西侧1644房间)领取《评估通知单》。具体评估时间、地点详见《评估通知单》。逾期未领取者责任自负。


盟“人才强盟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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