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
 
您现在的位置: 首 页 > 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    
兴安盟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和其它院校研究生面试公告


兴安盟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和其它院校研究生面试公告


为确保兴安盟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和其它院校研究生面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根据《兴安盟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和其它院校研究生公告》,制定本公告。

一、面试对象

参加兴安盟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和其它院校研究生,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

二、面试形式

1.面试时间:7月22

2.面试地点:乌兰浩特第一中学

3.面试形式

面试形式为试讲和答辩。

试讲采取讲课的形式,内容为所报考学科教学内容,讲课题目在面试前由考官小组确定;答辩题目现场提供。

备课、讲课所使用的教材由组织方统一提供。

考生在备课时应认真核对讲课题目与报考岗位、规定教材是否一致,否则后果自负。备课所需纸、笔均由组织方统一提供。考生不得携带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手机等无关物品进入考场。

讲课和答辩时间共12分钟,考生自行决定讲课和答辩的先后顺序。面试时限12分钟截止时,工作人员提醒时间到,考生须立即停止。一般答辩时长3分钟左右,讲课时长9分钟左右,中间不设提醒,考生须自行掌握好时间。(考生也可选择先进行答辩,以免因讲课时间过长遗漏答辩。)未进行讲课或答辩的,该项成绩为0分。

4.面试语言

应聘英语教师岗位,面试须用英语作答;应聘其他岗位,面试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普通话和规范汉字。

三、面试工作流程

1.候考。考生在面试当天630前到乌兰浩特第一中学报到。考生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按顺序就座,并填写面试登记表。

2.备课。748分,各组第1号考生进入备课室,领取讲课题目后开始备课,备课时间40分钟。以后每间隔12分钟按顺序号进入备课室,依此类推。特殊情况提前或顺延。

3.面试。830分,各组第1号进入考场开始面试,面试时间12分钟。以后每间隔12分钟面试一人,依此类推。特殊情况提前或顺延。

4.面试成绩。每组评委的赋分,去掉面试总分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他评委赋分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第3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前3名考生听取面试成绩;以后,考生面试成绩在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宣布。考生在等候分数期间,不得随意走动、交谈或向面试室张望;听取完分数并签字确认后,应立即离开考点。

5.所有考生面试成绩将在兴安盟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四、注意事项

1.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严格执行当地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于面试当日除出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外,凭面试当日手机界面“兴安防控健康码”或“国家电子健康码” 、“国家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持本人面试前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方可进入考点。考生在进入考场前、候考、备考等人员聚集环境下,应佩戴口罩,在讲课和答辩时可摘下口罩。

2.考生进入面试室首先报告自己的总顺序号和学科。面试过程中,不得向评委透漏自己的姓名及社会关系,否则取消面试成绩。

3.面试开始后,评委、考生、工作人员全部封闭管理。

4.因报到时间较早,请考生自备早餐。

5.报考数学岗位的考生由组织方统一提供三角板。

6.面试满分100分,设最低分数线8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面试纪律

1.考生须面试当天6:30到达候考室,迟到超过15分钟的不得入场。

2.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一经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取消面试资格。

3.进入考点后,考生须遵守面试纪律,不得外出、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不得与其他考生或工作人员聊天,不得威胁、侮辱、诽谤、诬陷面试评委,不得扰乱面试考场,不得拒绝、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已经面试完的按零分处理。

4.考生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恶意捏造或故意散布谣言,扰乱招聘秩序。对于煽动、串联、幕后操纵他人进行信访,蓄意捏造、传播谣言的机构或个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查无实据、构成诬告陷害的,要追求相关考生责任,五年内禁止参加各级各类招聘考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5.面试评委和工作人员应本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面试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面试期间,评委、工作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要切实做好面试的保密工作,对造成泄密的,要按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6.凡面试评委或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实行回避。

7.面试考场对通信信号进行屏蔽。

六、纪律监督

纪检等有关部门将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如发现面试工作中有不妥之处或不当行为,及时提出并予以纠正。此次面试工作接受全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82-8268655(盟教育局机关纪委)

七、其它事项

1.本公告由兴安盟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和其它院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如因疫情原因,面试时间有所调整,另行公告。




2022年715



【关 闭】
您是第 12345 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