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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首批事业单位“1+n” 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兴安盟教师岗位)拟聘用人员公示的公告

关于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首批事业单位“1+N”

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兴安盟教师岗位)拟聘用人员公示的公告


根据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首批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兴安盟教师岗位)体检与考察结果,现将体检与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情见附件。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6月18日至2025年6月24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们反映,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监督举报电话:0482-8268655(盟教育局机关纪委)


附件: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首批事业单位“1+N”补充招聘工作人员(兴安盟教师岗位)拟聘用人员花名册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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