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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兴安盟人民医院人才引进评估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5年兴安盟人民医院人才引进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兴安盟直属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兴人才办发〔202329号)要求和兴安盟人民医院引进人才计划,现将评估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报考兴安盟人民医院人才引进岗位并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

  二、评估形式

  评估环节主要测试履行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等。评估采用笔试+心理测试+面试的形式进行。

  (一)笔试

  1.准考证打印时间:202561990020256218:00登录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eat.ikaowu.com/exam/1683),输入身份证号打印准考证。

  2.笔试时间:2025621日上午8:00-10:00。考生须在考试当天携带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黑色字迹中性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用品到达考场。

  3.笔试地点:乌兰浩特第一中学弘毅楼(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札萨克图中街西侧红城北路北侧)。

  4.笔试形式: 岗位笔试科目为《专业能力测试》,笔试专业分为儿科、医学影像、妇产科、口腔医学、麻醉学、内科、外科、中医、眼科9个专业(见附件)。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笔试成绩结果查询网址:(http://kaowu.nmltrcjt.com/home/home/index.html),账户为身份证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笔试成绩只对缺考、违纪、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受理复核成绩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成绩申请。

   6.笔试满分100分,不设置最低分数线。

(二)心理测试

1.心理测试时间:2025621日上午10:30-1100

2.心理测试地点:乌兰浩特第一中学弘毅楼(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札萨克图中街西侧红城北路北侧) 

3.心理测试形式:移动设备在线答题的形式。

4.心理测试不计入总成绩。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5622日考生持身份证于7:30前报到。

2.面试地点:乌兰浩特第一中学弘毅楼(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札萨克图中街西侧红城北路北侧)。

3.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时间8分钟。

  4.面试成绩:每组评委的赋分,去掉面试总分最高分和最低分,其他评委赋分的平均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  

5.面试注意事项:(1)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只报告自己的面试顺序号;面试过程中,不得向评委透露自己的姓名及其他任何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成绩。(2)面试开始后,评委、考生、工作人员全部封闭管理。

6.面试满分100分,不设置最低分数线。

  三、评估总成绩

  评估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评估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三位,设置评估总成绩最低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所有考生评估总成绩查询网址:(http://kaowu.nmltrcjt.com/home/home/index.html)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评估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评估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在体检和考察环节,若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个人原因导致出现岗位空额时,按照评估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只递补一次。

  四、评估工作纪律

  (一)考生需在考试当天7:30以前持身份证(或者临时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证件)和准考证到乌兰浩特第一中学弘毅楼报到,完成身份核验、证件检查等入场检录流程。当天7:30后,考生禁止入场,迟到考生视为放弃笔试或面试资格。

(二)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电子设备,一经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取消评估资格。

  (三)进入考点后,考生须遵守评估纪律,不得外出、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不得与其他考生或工作人员聊天,不得威胁、侮辱、诽谤、诬陷评委或工作人员,不得扰乱考场纪律,不得拒绝、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否则取消考试资格,已经评估完的按零分处理。

  (四)考生要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恶意捏造或故意散布谣言,扰乱人才引进秩序。对于煽动、串联、幕后操纵他人进行信访,蓄意捏造、传播谣言的机构或个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一经查实构成诬告陷害的,要追究相关考生责任,五年内禁止参加各级各类招聘考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评委和工作人员应本着对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考试期间,评委、工作人员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试场所。要切实做好考试的保密工作,对造成泄密的,要按规定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六)凡评委或工作人员与考生有属于国家规定情形需要回避的,实行回避。

  (七)考场对通信信号进行屏蔽。

    附件:2025年兴安盟人民医院人才引进笔试专业分类


                              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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